5日,實驗區人民法院聯合實驗區旅游與文化體育局、蘇平片區管理局等部門在石牌洋景區發布《海壇風景名勝區司法保護令》。據了解,這是平潭首份生態司法保護令,標志著平潭法院生態環境保護從個案打擊延伸到源頭預防。
保護令明確提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海壇風景名勝區從事開山、采石、開礦、開荒、修墳立碑等破壞景觀、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動;禁止修建儲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設施;禁止在景物或設施上刻劃、涂污;禁止亂扔垃圾。違反者將依法被追究法律責任。
“保護令不僅為生態環境筑牢法治屏障,更通過明確行為邊界引導市民游客樹立保護意識。”實驗區人民法院行政與生態環境審判庭三級法官陳霞表示,下一步,平潭法院將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協同檢察機關、行政機關等共同形成保護合力,積極探索司法保護令的運用,用司法之力守護國際旅游島的碧海藍天。
揭牌儀式后,法院干警協同相關單位的工作人員沿著石牌洋海岸線開展首次聯合巡護并進行普法宣傳,通過發放宣傳手冊,講解典型案例,倡導文明旅游理念,引導市民、游客增強生態保護意識。(融媒體記者 林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