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實驗區管委會發布《平潭綜合實驗區民宿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規范旅游民宿經營活動,并在民宿連片開發管理方面推出鼓勵措施,促進民宿業持續健康發展。
《辦法》明確了旅游民宿的定義,即民宿經營者利用當地民居等相關閑置資源,為游客提供體驗當地自然、文化與生產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設施。民宿單幢建筑的客房數量不超過14間,建筑層數不超過4層,且建筑面積不超過800平方米。
在民宿規范管理方面,《辦法》明確了民宿經營的基本條件、備案程序、消防管控要求、建筑風貌管理等?!掇k法》指出,在耕地、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地質災害點以及上洋村等34個村莊(自然村)、社區內禁止開發民宿?!掇k法》指出,民宿建筑風貌應與當地景觀環境相協調,其中月舉村、圍東村、青峰村等50個石頭厝風貌區范圍內的村落內不得擅自進行外立面改造。
在鼓勵民宿連片開發管理方面,《辦法》指出,鼓勵在符合條件的村落進行連片開發?!镀教毒C合實驗區民宿開發控制規劃》已明確為整村開發的,不再對單體民宿開發進行備案。鼓勵公司化、集團化運營,創新招商模式,積極引入高端開發運營主體,推進民宿發展提檔升級。支持連片開發民宿探索點狀供地、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模式、集體經營建設用地入市等創新用地政策。對連片開發民宿參與國家、省級各類獎項評選、等級評定、旅游精品線路推介及在小微金融貸款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
《辦法》還明確了民宿的價格管理和監督管理。民宿應實行客房價格誠信經營承諾制,民宿備案必須簽訂誠信經營承諾書,并上墻公示,向消費者公開,已備案民宿應在《辦法》印發之日起30日內完成誠信經營承諾書簽訂。民宿經營過程中出現隨意改變外立面、新增“兩違”等情況且拒不整改的,予以撤銷備案資格,并列入企業信用黑名單。(融媒體記者 林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