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來幾百噸礦渣“冒充”鉛礦粉,黃某、張某、梅某三人,使調包計騙走對方150萬元。昨天,記者從南平市延平區法院獲悉,3人近日被判7年到11年不等的刑期。
據介紹,47歲的黃某和51歲的張某、35歲的梅某都是安徽人,2013年5月,他們在南平市延平區塔前鎮一家礦業公司找到數百噸礦渣,說要幫助公司無償清運160噸礦渣。隨后,3人做了假身份證,對外發布出售鉛礦粉的信息。
2013年7月,成某軍、成某普從河南趕到南平,商談這單買賣。張某等人伺機用事先準備好的真鉛礦粉,將樣品調包。很快,買方2人將礦渣裝車啟程運往河南,同時也把150萬元貨款存入對方銀行卡上。
150萬元到賬后,心虛的梅某提出,要在一天之內將賬戶內的錢全部取光,如取不完就刷卡購買黃金。2013年7月8日,梅某開始瘋狂地到各個銀行網點取錢,先后提取現金12筆,共計1004600元。
傍晚時分,梅某又到珠寶店,準備把銀行卡內剩余的40多萬全部買黃金首飾和珠寶。他的行為,引起了店員的懷疑并悄悄報警。接到報警后,建甌市公安民警趕來,將梅某當場抓獲。
得知梅某被抓獲后,黃某、張某等人分贓并逃離南平。2013年7月9日,成某軍發現上當后,向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報案。隨后,黃某和張某相繼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