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有效破解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執行不暢的難題,南平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探索建立了合法性審核和公平競爭審查聯動機制。6月19日,相關意見下發,明確了審查范圍、審查主體和審查標準。
根據《意見》,凡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在送司法行政部門合法性審核時應按照規定一并提供公平競爭自我審查結論;缺少公平競爭審查材料的,司法行政部門可以退回送審單位補充材料,待補充完善后再進行審查,促進公平競爭審查程序落實。
市政府各部門要建立行政規范性文件公平競爭審查內部審查制度,明確公平競爭審查專門機構和人員,實行機關內部統一審查。在審查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時,要將是否符合《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等公平競爭審查要求作為審查重點,對照市場準入和退出標準、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標準、影響生產經營成本標準、影響生產經營行為標準和例外規定等公平競爭審查標準,對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嚴格審查,依法提出審查意見。
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單位落實合法性審核與公平競爭審查聯動工作機制的情況被納入依法行政績效考核,重點考核是否按照要求開展公平競爭審查、有無因公平競爭審查不到位導致負面影響的案件等指標。加強合法性審核與公平競爭審查聯動工作的督促指導,及時了解工作開展情況,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充分發揮聯動工作機制對提高公平競爭審查水平、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的促進作用。
建立聯動機制,有利于實現資源共享,摸清政策底數,提高審查效率,實現優勢互補,形成工作合力,將有效破解公平競爭審查中存在的工作推進不平衡、剛性約束不強、工作質量有待提高的難題。據了解,市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和市司法部門將共同舉辦培訓班,互派人員參加培訓,共同促進公平競爭審查業務能力的提升。(記者 謝紅燦 通訊員 高雯 邱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