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旅游旺季即將到來,微信朋友圈也充斥著很多俱樂部、社團發起招募的收費旅游活動,價格和路線都很誘人。對此,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醒,只有取得旅游管理部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才有資質組織旅游活動,部分無旅游資質的團體,如保險公司、社會團體、協會等,進行招攬、組織旅游活動屬于違法行為,而且一旦發生事故或出現侵害游客權益的情況很難維權。
監督所工作人員提醒,除了關注資質外,在消費者最關心的價格上,千萬不要貪小便宜。低價旅游團通過降低吃住標準、擅自改變行程、增加購物點強迫消費盈利,旅游者一旦選擇低價旅游團,勢必要付出更多的金錢和精力,甚至還會帶來身心傷害。不僅侵害了自身權益,也助長了不法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嚴重擾亂旅游市場秩序。因此,旅游者在選擇旅游產品時,應當將旅游產品的品質、旅游服務質量和價格進行綜合考慮,合理估算產品成本,勿存僥幸心理。
同時,工作人員還提醒市民要保存好合同、發票等維權有力證據,以便發生糾紛的時候提供。旅游者購買旅游產品,包括通過網絡購買旅游產品,務必要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明確約定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飲服務、購物次數及自費項目等。如不參加自費項目,則需在旅游合同和行程中明確。合同由旅游者本人簽字。加蓋組團社公章,雙方各持一份。旅游者應警惕以“冒充富豪”“企業贊助”“店慶促銷”“攀老鄉”“祈福避禍”為噱頭的購物陷阱。如有購物,應要求商家開具發票,標明購買商品名稱、數量、單價,并加蓋商家發票專用章或財務章,妥善保存。
“組團機構拒絕簽訂旅游合同,則不要隨團旅游,同時可向旅游部門舉報。目前福建省統一旅游投訴電話為12315,全國旅游投訴與舉報電話為12301。”工作人員提醒,出門在外,安全第一,特別是參加高風險、涉水項目應提高安全意識,小心謹慎,切勿因一時疏忽,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記者 張文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