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好法院為我們農民工做主,我們才能拿回這筆血汗錢。”4月27日上午,農名工翁來安在周寧法院接過13個弟兄被拖欠多時的工資時,激動之情溢于言表。當日上午,周寧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該院今年組織開展“春季執行戰役”的相關情況。會上,14名農民工代表現場領回執行款項共計470余萬元。
據周寧法院執行局負責人呂增介紹,今年該院采取了各項強有力措施,全方位攻克執行難題。今年以來,該院共新收執行案件213件,其中申請執行案件179件,恢復執行案件28件,清理積案率達97.25%。同時,該院加快清理執行暫存款工作及司法拍賣工作,執行工作取得重要突破,“春季執行戰役”初戰告捷。
“法律的生命在實施,裁判的價值在于執行。”周寧法院院長巫東告訴記者,從以往來看,被執行人大量轉移財產,案件多、辦案人員少等問題都導致“執行難”成為各個法院面臨的共同難題。今年以來,周寧法院針對以往執行過程中的存在的問題,革故鼎新,通過科學組建執行團隊、落實司法體制改革精神、在原執行款專用賬戶下設“一案一賬戶”等方法,合理配置司法資源,為推動執行工作開辟“綠色通道”。
此外,周寧法院通過與檢察、公安、國土、住建、自來水、供電等部門加強合作,對失信人員構建起了“水陸空”立體威懾聯動機制,并通過“零距離”“家門口”曝光失信被執行人,真正綁住了失信人員的“手腳”。據介紹,該院今年已有8件案件的失信被執行人員因被曝光而自動履行相應責任,切實維護了當事人的切身利益,有效樹立了法院和法律的權威。
同時,對于民眾較為關心的執行期限問題,巫東表示,當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時,執行法院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但如果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承辦法院可能采取中止執行,或采取“放水養魚”等措施,待被執行人員有執行能力時,恢復執行。
“針對執行工作,今年我們開展‘春夏秋冬’四大戰役,目前春季執行戰役取得初步成功,之后我們還要加大對拒不執行裁決、裁定罪的打擊力度,完善大執行格局的構建,推動執行行動深入開展。”巫東如是說。(記者 夏巖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