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霞浦縣公安局正式啟動超標電動自行車掛牌辦理工作。據悉,從2016年1月1日起,未登記上牌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均不得在霞浦中心城區道路行駛。
記者從霞浦縣公安局獲悉,此次規范電動車管理的范圍為霞浦縣中心城區以及霞浦各鄉鎮轄區,由霞浦縣公安局交管大隊為2015年9月18日之前購買,并提供合法證明的超標電動車核發臨時行駛證和臨時號牌。掛牌時間為兩個月,截止到12月31日。對取得臨時牌證超標電動車的使用,霞浦縣公安局將采取過渡性管理辦法,過渡期為3年,使用期限截止時間為2018年9月30日。
據介紹,市民掛牌熱情較高,登記掛牌的頭兩日,霞浦超標電動車登記掛牌數量達1200余輛,盡管在霞浦縣城區南峰山大排檔的超標電動車集中掛牌點人數驟然增加,但整個上牌辦理工作仍在有條不紊地開展。(記者 孫麗晶 通訊員 林雄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