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記者從寧德市地稅局獲悉,寧德市將全面推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在領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后,無須再到質監部門、稅務部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
據了解,“納稅人不辦理稅務登記,不領稅務登記證,也不會受到處罰了。”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10月1日起,將在全國全面推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改革。新設立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統稱“企業”)領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地稅部門根據工商部門采集并傳送的登記信息主動為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納稅人無需再次進行稅務登記,不再領取稅務登記證。企業辦理涉稅事宜時,在完成補充信息采集后,憑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可代替稅務登記證使用。
那么,“三證合一”到底是哪三證?該負責人介紹,“三證”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工商營業執照、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部門核發稅務登記證,“合一”后按照“一表申請、一窗受理、一章審批”原則,工商登記“一個窗口”統一受理申請后,申請材料和登記信息在部門間共享,各部門數據互換、檔案互認。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的登記制度。全面推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將進一步便利企業注冊,持續推動大眾創業。
此外,企業變更和換照方面:已登記企業(包括已試點“一照三號”登記制度改革的企業)在辦理變更登記或申請換照時,應當向登記機關交回原發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沒有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的,應提交未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的申明。企業換發“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后,原發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自然失效。市地稅局特別提醒,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為改革過渡期。在過渡期內,未換發的證照可繼續使用;過渡期結束后,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業務,未換發的證照不再有效。(記者 徐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