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輩子清清白白的,沒想到介紹人家買賣‘巖杉樹(當地人對紅豆杉的稱謂)’毀了我一生啊。早知道后果這么嚴重,我怎么也不會干這種蠢事。”永定區湖坑鎮75歲的村民蘇某英,將發現的紅豆杉介紹給買家,沒想到觸犯了法律。近日,永定區人民法院以非法收購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對被告人蘇某英作出處理,蘇某英后悔不迭。
去年5月4日,家住湖坑鎮某村村頭的蘇某英坐在家門口曬太陽。這時,從村外開來一輛車,車上走下3個人??匆娞K某英后,那3個人主動上前同他套近乎。聊著聊著,蘇某英試探著問他們來村里做什么買賣,并告訴來人他在村里熟得很,如果有需要的話可以幫忙!老漢的一番話,正中來人的下懷。于是,來人就跟蘇某英說想來買一種杉樹,并把那種樹的形狀仔細描述了一遍。蘇某英說:“這種樹我們這邊叫‘巖杉樹’, 好像我的鄰居蘇某華從別人那兒轉讓過來的自留山上有一株。”說完,蘇某英熱情地把來人帶到蘇某華家,最終來人以2800元價格向蘇某華購買這株紅豆杉。蘇某英覺得挺開心,為鄰居促成了一樁生意。當時,來人還塞給蘇某英600元“中介費”,一番推辭后,蘇某英將錢收下了。
案發后,經過湖坑鎮司法所的宣傳,當地許多村民都認識到倒賣紅豆杉是違法的。但是,也有一些群眾不理解:不懂法的蘇某英既不是賣家,也不是買家,僅僅是做個介紹人,拿點“好處”而已,怎么也算犯法。對此,司法所提醒村民:紅豆杉為我國特有樹種,為國家一級瀕危保護植物,有“植物大熊貓”之稱。野生紅豆杉是禁止私自買賣的,即使是人工種植的紅豆杉,涉及運輸、砍伐、具體買賣等都要一一向林業部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后才能進行買賣。蘇某英在這起非法買賣紅豆杉的案件中起著中介幫助作用,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收購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根據相關法規,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及制品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