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男女開房煤氣中毒身亡
賓館未盡義務擔責六成
2014年1月6日晚,武平縣公安局接到村民報警:一男一女兩客人在其家庭經營的賓館入住,一天之內去敲兩次門,均沒人答應,撥打電話能聽到電話震動但沒人接,疑有意外。辦案民警了解情況后,在敲門和打手機都無法叫開門的情況下,撬開房門進去。他們發現,房間里的兩名客人全身赤裸在床,房內開著暖氣,衛生間的熱水器還在繼續燃燒。
經醫務人員檢測,兩客人已無生命體征。經理化檢驗,他們系煤氣中毒死亡。雙方死者的家屬在悲痛之余,都將出事賓館的經營者阿力(化名)告上法庭。
龍巖市中院經審理認為,阿力在自家房屋開設賓館提供住宿服務,應按照特種行業中開設賓館的要求辦理營業許可證及達到安全保護標準,并盡到謹慎管理人的義務。阿力在未辦理相關營業許可證照的情況下,仍從事旅店住宿經營。
出事賓館使用的熱水器為煙道式熱水器,但阿力將熱水器安裝在室內后,并沒有按照一般煙道式熱水器的技術規范為熱水器安裝排煙管道和排氣扇,導致廢氣未能及時排出,存在過錯行為??紤]到兩名死者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他們在使用熱水器后不關水、關氣,熱水器長時間燃燒,放任危險發生,自身也存在過錯。
據此,該院判處阿力應對該事故承擔60%的責任,分別賠償雙方家屬41萬余元和40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