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2月1日訊 11月23日,龍巖武平縣發生一起誤將人當成野豬擊中致死事件,當地縣委宣傳部通報,開槍傷人者為武平縣城廂鎮黨委副書記。目前,兩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武平縣委宣傳部發布通報稱,11月27日上午,其中一名嫌疑人吳某標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如實供述了11月23日與修某開即城廂鎮黨委副書記一起上山打獵時,修某開誤將李某昌當成野豬擊中致死的事實。
據了解,被誤殺的村民名叫李其昌,武平縣城廂鎮人,45歲。李其昌的女婿王某稱,11月23日上午,李其昌上山采摘靈芝、蘑菇,但當天一直沒回家。家人隨后報警,并上山尋找。26日上午11時許,搜尋人員在永平鎮塔里村一處丘陵找到李其昌,此時李已死亡,且身上有槍傷。
李其昌的女婿王某介紹,李的左腿膝蓋處有槍傷,但頭部和心臟部位均無中彈痕跡。另一參與搜救的村民也證實,李其昌身上的槍傷并不在要害位置,應是負傷后失血過多而亡。
事發后仍回單位上班
武平縣委縣政府權威人士證實,通報中所稱的修某開全名為修啟開,曾任武平縣市容管理局副局長,現任武平縣城廂鎮黨委副書記。
當地公安內部人士還透露,根據現有證據可初步認定,修啟開在意識到誤傷村民以后,沒有第一時間采取相應的救援措施,而是選擇逃逸。“如果他受傷后,能第一時間救他,他也不會死”。
修啟開的同事、城廂鎮黨委書記鐘桂林對南都記者稱,修啟開今年40歲,在該鎮的職務系掛職,工作表現出色。“他平時沒有打獵的愛好。據我所知,他不會開槍,也沒有獵槍。這次是他的朋友叫他一起去的。”鐘桂林稱,修啟開的朋友,另一犯罪嫌疑人吳某標為普通農民,并非公務人員。誤殺李其昌后,在被刑拘前,修啟開仍回鎮政府正常上班。
修啟開涉案用的是一款改良過的老式獵槍——鳥銃,現已初步認定為非法持有槍支。
武平地處福建龍巖西南部,閩、粵、贛三省交界處,全縣多低山丘陵。當地民間常有居民持槍打獵,也屢有非法持有槍支案件發生。(新華 南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