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日前發出《福州市銀齡教學計劃實施意見》,該計劃屬于福州市基礎教育強師惠師十條措施之一。該計劃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適用于福州教育研究院、福州市屬中職學校、中小學,各縣(市)區參照執行。
據了解,該計劃旨在充分挖掘退休教師優質資源,調動退休教師繼續投身教育的積極性,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對年齡在65歲(含)以下,師德高尚、愛崗敬業、教育教學經驗豐富的退休教師,中小學可根據實際工作需求,在各學校人員總量限額內,聘請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的退休教師為銀齡教師,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教育研究院可聘請具有高級及以上教師職稱,獲得福州市學科帶頭人以上學術榮譽或是相應學科的市級研訓中心組成員或市級畢業班指導組成員的退休教師為銀齡教研員,從事教科研、培訓評價等工作。
根據該計劃,在聘用協議有效期內,銀齡教師待遇參考標準為中級職稱6500元/月/人,副高級職稱7500元/月/人,特級教師、省教學名師及正高級教師8500元/月/人;銀齡教研員待遇參考標準為副高級職稱8500元/月/人,正高級教師10000元/月/人。聘用人員報機構編制部門備案。
據悉,用人單位要為銀齡教師落實工作崗位,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配備必要的教學、辦公設施。對于教學期間表現優秀的,可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揚、獎勵,并可在下次招募中予以優先考慮。(記者 齊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