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福州市政府獲悉,福州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產能行動計劃(2016年~2018年)正式印發。福州將通過3年時間,全面完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產能目標任務,并在輕工、紡織、印染、電鍍、石材等其他傳統行業退出一批低端低效產能,發展一批中高端產能。
根據行動計劃,福州將經過3年努力,基本出清“僵尸企業”,推動中高端產能比重持續上升。到2016年底,退出和壓減鋼鐵(粗鋼)產能50萬噸,化解船舶產能5萬載重噸。累計到2017年底,退出和壓減鋼鐵(粗鋼)產能50萬噸,化解船舶產能10萬載重噸。累計到2018年底,退出和壓減鋼鐵(粗鋼)產能95萬噸,化解船舶產能15萬載重噸。
嚴禁違規建設鋼鐵、煤炭、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對此類項目不辦理土地供應、能評、環評和新增授信支持等業務。
在規定的時限內依法依規進行整改,對達標無望的項目及企業依法依規予以關停清退。加大無證違法生產企業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地條鋼”等無證生產。
對已停產、半停產、連續虧損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方向的企業,主要靠政府補貼和銀行續貸維持經營的“僵尸企業”實施分類處置。同時,精準引導企業實施兼并重組。
在安置企業職工方面,將嚴格遵循“保人不保企”的原則,把人員安置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一企一策”。對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經職工自愿、企業同意并簽訂協議,依法變更勞動合同后,可實行內部退養,由企業發放生活費,并依法繼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企業確需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的,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償還所拖欠的職工工資等相關費用,按有關規定補繳社會保險費用,并依法為職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通過技能培訓、職業介紹等方式,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或自主創業,對就業困難人員,要加大就業援助力度,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應及時納入社會救助范圍,保障其基本生活。
對化解過剩產能落實工作不力、進展緩慢的縣(市)區,采取專項督查、專門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進一步加大檢查督促力度,確?;膺^剩產能工作目標任務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