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日從省財政廳了解到,近日,省財政廳會同省農業農村廳、福建金融監管局印發通知,在全省范圍內實施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種植收入保險,為水稻、玉米“上保險”,保障農戶收益。
據介紹,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險主要針對主要自然災害、重大病蟲鼠害、意外事故、野生動物毀損等風險,保額為每畝1000元,費率分別為3%、4%。保障對象為農戶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財政對投保保費給予補貼,補貼額度達80%,農戶僅需承擔20%。其中,產糧大縣市縣兩級財政應承擔保費的10%,由省級財政承擔,切實減輕產糧大縣財政負擔。
農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通過我省農業農村主管部門遴選的種植業保險承保機構投保上述保險時,只需繳納自付比例部分保險費,即可辦理農業保險。財政保費補貼部分由承保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向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
例如,一位農戶種植了100畝水稻,種子、化肥、農藥等直接投入,加上人工、地租等,每畝成本假設是1500元,總成本15萬元。如果沒有保險,遭遇自然災害絕收了,那這15萬元就全部損失了。如果投保了水稻完全成本保險,每畝可獲賠1000元,加上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等農業補貼,基本上可以把損失彌補回來。在財政補貼下,農戶投保每畝保費僅需交6元,100畝地保費為600元,最多可獲得賠償10萬元。(記者 林先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