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孫安佐于美國時間4日下午2點舉行審前會議,他與父母孫鵬、狄鶯皆出席,并坦承犯下“恐怖威脅罪”,同時選擇認罪協商,由法院宣判4至23個月刑期。這起歷時70多天的案件可望告一段落。
孫安佐出庭時,公開為自己的行為道歉,同時也對此案帶給家人、支持他的人恥辱感到愧疚,他說:“在獄中沒有一天不后悔,因為我的錯誤不能跟朋友一起畢業、不能去想讀的大學,真的很抱歉,我答應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了。”
另外據臺灣媒體報導,律師也當庭出示孫安佐的精神報告,指出報告里并未顯示當事人有任何對他人造成危險的行為,不過此說法遭到檢方質疑,直言孫安佐即使剛來美國幾個月,應該知道不能亂開玩笑。
孫安佐事件簿:
3月26日
孫安佐在校告訴同學“5月1日別來學校,我要進行槍擊”,校方接獲反映后盎警方報案,警方發現他利用學校的iPad查詢AK-47、AR-15步槍,并有意購買,同時在寄宿家庭發現大量軍事用品,包括一套軍事防彈背心、可裝子彈的被包、強力弓弩、弓箭、可用于AK-47、AR-15步槍的支架,以及多發子彈,甚至還偶被稱為“garrote”的絞首裝置。
3月29日
消息傳回臺灣,孫安佐證實是明星夫妻檔狄鶯、孫鵬的兒子,被拘留在德州德拉瓦郡監獄。
3月30日
狄鶯為兒子喊冤,夫妻倆搭機赴美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