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守英表示,打破政府壟斷住宅用地供應后,后續配套政策改革是更為關鍵的部分,否則又會留下尋租空間。
1月15日,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表示,要改變政府作為居住用地唯一供應者的情況,研究制定權屬不變、符合土地和城市規劃條件下,非房地產企業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作為住宅用地的辦法,深化利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完善促進房地產健康發展的基礎性土地制度,推動建立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
這一言論隨即在市場掀起巨大波瀾,“非房地產企業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作為住宅用地的辦法”迅速被解讀為“政府不再壟斷居住用地供應”——政府將不再是住宅用地的唯一提供者,房地產開發商也不再是一手住房的唯一提供方。對城市房價及地方政府財政影響也出現大量分析,“樓市巨變”“土地財政終結”等觀點出現在諸多媒體版面。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守英對《財經》(博客,微博)記者表示,根據上述信息做如此評價,為時尚早,打破政府壟斷住宅供地后,配套土地制度安排將更為關鍵。
長期以來,土地作為稀有資源,采用的是有償使用方式。早前采取的是土地協議出讓,政府與土地使用者協商,簽定出讓合同,受讓人繳納土地出讓金。2002年國土資源部簽發11號文件(《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規定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必須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意向用地者公開競標,價高者得地。此后所有經營性用地都須依法走招拍掛方式受讓土地使用權,縣、市兩級政府成為土地所有權主體,壟斷了整個住宅用地的供應。
劉守英告訴《財經》記者,國土資源部上述改革信號的確可能打破政府在住房土地供應上的壟斷,原來所有城市住房的用地都須通過招拍掛來供地,現在改為只要土地使用權合法,即掌握一些存量國有土地的企業,就不需要通過招拍掛,可以供應住宅用地。
但劉守英指出,由于國土資源部上述表述信息量過少,還有諸多問題不清楚,需要國土部門作更為詳細的解釋。
一是“非房地產企業”概念指什么?非國有企業包不包括?國有企業是不是都在里面,都可以去申請?
二是非房地產企業合法取得的土地,不通過政府壟斷的招牌掛市場供地,哪些土地可以作為住宅用地?有多大比例的土地可以供應?該用地要不要符合整個城市的供地結構?哪個部門負責審批?
三是如果是制造企業依法取得存量土地轉為住房用地,怎么轉?原來制造企業通過協議依法取得的土地,土地屬性是工業用地,將來轉成住宅用地,土地屬性就變成住宅用地,這一過程產生的增值收益怎么分配?是都由制造企業留下來,還是有一定的比例用來做基礎設施?
四是可作為住宅用地的,是新增土地還是存量土地,新增土地是不是也可采取這一打破政府壟斷供應的方式?
五是當前很多地方政府支出依賴房地產土地出讓金,未來這一塊資金沒了,地方政府靠什么過日子?
劉守英表示,打破政府壟斷住宅用地供應后,后續配套政策改革是更為關鍵的部分,否則又會留下尋租空間。
劉守英認為,國土資源部之所在選擇當下時機來釋放改革信號,其大背景是十九大報告中明確了“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未來整套土地制度改革都要指向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
“房子一些用來住,還有一些用來租,那住的這一塊里面,非投資性住房的土地怎么供?投資性商品房的土地怎么供?以及租賃性住房的土地怎么供?這些是土地部門正在研究的問題。”劉守英說,“如果這些問題不處理好,整個住宅市場就亂了。”
劉守英指出,住房市場的租售并舉,要求多主體供應,這套制度安排,土地制度怎么去跟進?就具體牽涉到就是租賃房部分的土地是不是不再走招拍掛?“租賃房的地以后可通過土地的租賃來解決,或也可通過現有存量用地改租賃房用地來解決。”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