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提拔,“霸氣”送禮200萬
2009年12月至2015年12月,楊靈在新店坪鎮黨委書記的崗位一干就是6年。
這6年間,與楊靈一同任鄉鎮黨委書記的干部大部分已回縣城任職,即便之前與楊靈搭檔的兩任鎮長也分別擔任了縣直單位一把手和鄉鎮黨委書記。
楊靈渴望提拔重用的欲望空前強烈,但他沒有從自身找原因,而是歸咎于給領導送得不夠。于是,楊靈利用各種政策和關系從省、市、縣各級各部門為新店坪鎮政府爭取了大量的項目資金和工作經費,但這些爭取來的資金卻僅有極少部分用于項目開發,絕大部分被他以拜年和返還款的名義送給了上級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
2010年春節至2015年春節,僅楊靈交代的送禮金額就達204.8萬元。
楊靈在新店坪鎮任黨委書記期間,當地干部群眾給他取了個綽號“霸氣書記”。曾經在新店坪鎮與楊靈共過事的兩任鎮長說,楊靈把權力作為自己的私產,將下屬視為自己的家臣,將財權、事權、人權牢牢抓在手里。在工作上,楊靈以安排為主,很少同班子成員商量,而且其決定不容置疑。楊靈還經常教育班子成員“你們知道的事情我必須知道,我知道的事情你們不一定需要知道”。
正是大權獨攬,缺乏約束,才為楊靈以權謀私打開了缺口,留下了隱患。
謀“后路”,瘋狂斂財30多萬
“人到中年,仕途不順,想想自己在鄉鎮干了11年,當黨委書記都9年多了,而今四十有五,連后備干部都沒有進,正科級已經是天花板,新店坪就是退休地……自己的身體一日不如一日,總要為父母、妻子的操勞做點兒補償,為兒子今后做點兒準備,為自己的疾病備點兒醫藥費。”這是楊靈在懺悔錄中的一段話。
2011年7月,在新店坪鎮長征路美化、量化工程招投標中,楊靈找到中標方——芷江鴻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負責人舒某、懷化市市政公司的負責人李某,稱在爭取長征路項目的過程中,得到了很多上級領導的支持和關心,需要從項目款中提取部分資金用于感謝領導,分別向他們索要10萬元、12萬元。
舒某和李某迫于楊靈的壓力均表示同意。之后,舒某一次性將10萬元送給楊靈;李某則分兩次將12萬元送給楊靈。收到這22萬元,楊靈并未用于給領導送禮,而是全部據為己有,用于個人奢侈消費和投資牟利。
據介紹,2010年春節至2015年春節期間,楊靈還收受了其他商人和下屬干部職工紅包禮金15.46萬元。
“為了滿足自己不斷膨脹的貪欲,在金錢的誘惑下,伸了不該伸的手,拿了不該拿的錢,越過了黨紀的底線,犯了嚴重的錯誤。真后悔??!我愿意上繳個人的全部違紀所得,請組織寬大處理。”楊靈懺悔說。但這樣的悔悟來得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