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勞工舒新紅死于通州豆腐黑作坊,被老板千里運尸回湖北老家。死者家屬對死因存疑報警,后雙方達成協議“私了”,舒新紅尸體火化。(12月5日報道)
昨日,北京警方披露案件經過,稱11月21日9時許,通州公安分局接到一男子楊某從湖北打來的報警電話,稱其妹夫舒新紅被通州區徐莊村豆腐坊老板田某打傷致死。通州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調查,經與楊某聯系,得知田某與舒某系湖北云夢縣老鄉關系,田某已離京,而舒某尸體也已運回老家。按照案件管轄規定,市公安局刑偵總隊協調湖北省公安機關先期受理。11月27日,湖北省相關公安機關回復稱,舒某家屬已與田某達成賠償協議,尸體已火化。
昨日,死者家屬稱,他們和豆腐作坊老板簽“私了”協議時,受到了壓力,并非完全出于自愿。
昨日,北京嘉安律師事務所蘇懷東律師稱,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蘇懷東說,家屬當時稱死者有傷,警方應對傷情進行鑒定,以確定死亡是否與傷情有關。湖北省云夢縣警方根據家屬對于死者的“死因無疑義”,即認為舒新紅并非屬于非正常死亡,是對刑事案件處理的程序不當。蘇懷東說,根據規則,尸體火化后也可以刑事偵查。
蘇懷東表示,不管此案是否被刑事立案,死者家屬應該從警方得到受理回執單或者不予立案通知書,家屬可持不予立案通知書向有關部門反映。昨日,死者家屬稱,報警后,他們并未收到案件受理回執單或不予立案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