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武夷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和城市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停放在市區一些路段的無牌共享電動車進行暫扣。據交警部門介紹,哈啰共享電動車從今年6月底逐步進入武夷山市,由于車輛未審批、未上牌、存在隱患等原因,從本月起,武夷山市公安交警和城市管理局全面開展共享電動車專項整治。
“根據電動車管理辦法規定,未登記上牌的電動車不得上路行駛。近期我們對路面上亂停亂放無牌共享電動車一律暫扣。”武夷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楊萬清說,下一步,他們將監督相關共享電動車公司進行整改,對可以上牌的電動車進行上牌登記。
截至目前,執法人員已累計查扣共享電動車300余輛,市交警部門也正采取積極應對措施,將進一步推進共享電動車的后續統一處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