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修繕祠堂為由濫伐林木700余株,日前,武夷山市檢察院對一起濫伐林木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楊某忠、占某某、楊某飛等三人在擔任武夷山市上梅鄉一自然村楊家祠堂理事會理事期間,以修繕楊家祠堂為目的,于2017年上旬在明知某山場內的杉木沒有辦理林木采伐手續的情況下,雇傭油鋸手王某某到指定山場砍伐杉木,該村部分楊姓村民負責將王某某鋸倒的杉木進行剝皮后放在山場抽水晾干。同年6月,楊某忠等三人還雇傭了兩名楊姓村民到指定山場對王某某鋸倒的杉木進行鋸筒。由于修繕楊家祠堂木材不夠,楊某忠等理事會成員還自發到某山場砍伐杉木15株。
經鑒定,楊某忠、占某某參與采伐林木的山場共計被采伐林木298株;楊某飛參與采伐林木的山場共被采伐杉木233株,王某某共采伐195株。經審理后,檢察院以濫伐林木罪對楊某忠等人依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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