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衷感謝駐所檢察官,如果不是你們的幫助,這個春節我可能無法陪伴在妻兒身邊。”近日,經邵武市檢察院進行羈押必要性審查后發出檢察建議,被辦案機關采納建議并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彭某在回訪筆錄中說到。
原來,邵武市看守所檢察室檢察人員在對在押人員彭某約談中發現,彭某在案件中起著輔助作用,屬于共同犯罪中的從犯。經駐所檢察官初審評估,認定彭某可能具備取保候審條件。刑事執行檢察部門立即依職權啟動羈押必要性審查程序,對在押人員彭某的羈押必要性審查進行全面審查。立案后,刑事執行檢察部門第一時間審查了卷宗材料,同時也調查了彭某在押期間表現情況,對彭某自身情況進行詢問了解,聽取看守所及現階段辦案部門的意見,證實彭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有悔罪表現,且其涉嫌的侵犯公民信息一案,案件情節發生變化,可能判處拘役、管制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對其變更強制措施不致危害社會和妨礙刑事訴訟活動。
2019年1月16日,刑事執行檢察部門依法向辦案單位制發變更強制措施建議,彭某于1月21日轉取保候審。在家人的陪伴下,彭某走出看守所,回到了妻子和孩子身邊,圓了回家過年的團圓夢。
據了解,2018年以來,邵武市檢察院共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39件35人,改變強制措施33件33人,捕后變更率為23.57%。(記者 湯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