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1月19日訊 愛上網、看電視、無工作,從小被抱養的郭某安,逐漸患上了反社會性人格障礙癥。他和養父郭某材的關系并不融洽,以至于在一次爭吵中,他竟對養父舉起菜刀,22年的父子情就此被斬斷。
泉州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郭某安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昨日,本案一審已經生效。
【案發】
敲門無聲尸躺水溝
郭某材是南安蓬華鎮蓬島村一屠宰場的屠夫,日子過得并不寬裕。郭某材的妻子去世早,沒能留下一兒半女,22年前,他抱養了一個兒子,取名郭某安。
去年11月6日凌晨,屠夫老蘇照例來到郭某材家門口,叫他起來一起去殺豬。老蘇喊了幾聲,里面沒人應,他就返身回去,但沒走多遠,眼尖的老蘇注意到,路邊的水溝里,竟有一團黑影,他小心翼翼地湊上去,用探照燈一照,驚訝地發現,郭某材側身躺在水溝里,右邊肋骨部位還插了一把刀。老蘇立馬將情況告知郭某材的哥哥郭某義,郭某義趕來現場并報警。
【偵破】
養子作案家中落網
兇手不是別人,正是郭某材的養子——22歲的郭某安。案發次日,他在家中被南安警方刑拘。
經審訊,郭某安供認了殺人事實,稱去年11月5日晚11時許,他吃完晚飯后到廚房洗碗,父親郭某材推門便罵他,他一時激憤,抄起廚房的菜刀,朝養父身上刺去。郭某材見勢不妙,忙跑向屋外,郭某安則用菜刀扔砸,并拿起大門外墻角邊的殺豬刀,繼續追砍。
郭某安先朝養父胸部刺了一刀,致其倒地,而后,又持刀朝其右腹部捅刺,致其當場死亡。法醫鑒定,郭某材系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事后,郭某安見養父躺在地上一動不動,意識到他可能已死亡,便回到屋子里,脫掉帶血的褲子和T恤,洗了澡睡覺。
【判決】
臨時起意被判死緩
郭某安為何朝養父舉起菜刀,在本案審理過程中,經辦法官多方走訪發現,這些年來,郭某安和養父的關系,一直不融洽。平日里,郭某安迷戀上網,喜好電視,怠慢工作。父子倆的生活,大部分靠郭某材殺豬支撐。不少親戚、鄰居也紛紛證實,在村里,常聽到郭某安父子倆為家庭瑣事爭吵,甚至還打過架。
本案庭審中,法庭上的郭某安一聲不吭,其辯護律師提出,郭某安患有精神疾病。經法醫鑒定,郭某安確實患有反社會性人格障礙,但其此次作案時意識清醒,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法院審理認為,郭某安因家庭瑣事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郭某安的犯罪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依法應嚴懲。但鑒于本案由家庭糾紛引發,且是臨時起意,故對被告人郭某安判處死刑,不立即執行。(本網記者 韓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