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的廣西人藍某在南安生活了10多年,9月初,他向余女士借了幾千元并遲遲不還。于是余女士“扣走”藍某手機。不料,藍某為奪回手機,竟綁架強奸余女士并向其親友索要2000元。14日,藍某因涉嫌綁架、強奸、販毒被溪美刑偵中隊刑拘。
余女士,40歲,江西人,在南安某夜店工作。9月30日凌晨,余女士接到一陌生電話,對方約她到市區成功街某酒店附近見面。覺得沒什么大礙,余女士便赴約。
到了酒店附近,余女士見來者是藍某,拔腿就跑。藍某立即沖上前去,將余女士往停在路邊的轎車里推,同時,車上還下來一名男子幫忙。
隨后,藍某將余女士帶到英都與侖蒼交界處的一座山上,并以加油為名,支開兩名同伙,強行與余某發生性關系。
事后,藍某給余女士哥哥打電話,讓他將一部白色蘋果手機和2000元現金拿到侖蒼水暖城附近的指定地點。
為確保妹妹安全,余女士哥哥立即報警,并將錢物和手機放到指定地點。藍某取走物品后,便放人下山,當日凌晨4時許,余女士平安回家。
14日上午,溪美刑偵中隊民警接到線索,將正在市區某養生會所的藍某抓獲。
經審訊,藍某,曾因盜竊獲刑。今年9月,藍某認識余女士并向她借了幾千元。余女士多次催還,但藍某不予理會。9月中旬,余女士以借手機打電話為由,“扣走”藍某手機。為取回手機,藍某便叫上朋友,綁架余女士,讓她歸還手機,同時索要2000元想給兩個朋友當辛苦費。
此外,藍某還交代近幾年多次參與販毒的犯罪事實。目前,警方正追查其余涉案人員。(記者 傅梅香 通訊員 王榮燦 陳巧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