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財政廳、中共福建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福建省農業農村廳聯合發布通知,下達了2025年鄉村振興示范創建省級補助資金15.05億元。
其中,13.85億元用于第一、二、三批省級鄉村振興示范村創建對象補助(重點支持第二批),由縣級采取項目申報的方式,按項目的促進村財增收、聯農帶農、撬動社會資本、發揮社會效益、前期工作深度等因素分配資金,給予每個創建對象400萬元—1200萬元(含上輪試點示范資金)補助資金;1.2億元用于第二批省級鄉村振興示范鄉鎮創建對象補助,每個創建對象300萬元。南安共獲得2451.03萬元。(記者 莊樹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