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和睦是家庭的基石。今年以來,漳平市人民法院以司法體制改革為契機,出臺《關于家事審判方式改革的工作方案》,組建專業化家事審判團隊,構建家事糾紛綜合協調解決機制,以保家庭和睦促社會和諧。
感情“冷靜期”
柔性司法除隔閡
10月21日,盧女士向漳平市法院遞交了撤回離婚起訴的申請書。“多虧你們給了個緩沖期,如果一時沖動把家拆散,后悔就來不及了。”盧女士感激地對承辦法官陳麗平說。
今年9月初,盧女士一紙訴狀遞到法院,要求解除婚姻關系,確認婚生子的歸屬及財產分割。陳麗平法官了解到,盧女士與丈夫是因為家庭瑣事發生激烈爭吵,盧女士臨時起意要求離婚,而其丈夫一再表示不愿離婚。
陳法官征得雙方同意后,給他們設置了一個月的“冷靜期”。其間,法官通過對雙方家人、代理律師等做調和工作,夫妻間的隔閡消除了,婚姻也得以挽回。
漳平市法院始終審慎對待離婚訴訟,秉持“和合”的審判理念,在法律的“剛”性權威中注入制度的“柔”性情懷。對婚姻已出現“裂縫”但仍有和好可能的夫妻,經雙方當事人同意,適用時間不等的“冷靜期”處理。此外,該院還積極延伸司法職能觸角,增強家事審判的社會輻射功能,對調解撤訴、調解和好的離婚糾紛,健全完善內外部協調配合的案后跟蹤、回訪及幫扶機制。
調解“黏合劑”
親字當先補裂縫
今年7月下旬,漳平市法院受理了一起撫養費糾紛。李某離婚后,女兒跟著前妻生活。今年,已經上大三的女兒提起訴訟,要求李某支付多年來的撫養費、學費和補習費。
“這是她在慫恿女兒向我變相要錢!”李某和女兒在調解室一見面就吵了起來。家事審判團隊的陳燕敏法官立即制止李某激動的情緒,明確告知: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承擔撫養義務,女兒有訴訟的權力。“你和前妻的恩怨不能影響你對女兒的態度,父女的關系還是要著眼將來啊!”看著李某漸漸平復心情,陳燕敏開始慢慢引導他。隨后,陳燕敏又勸說李某的女兒:“要多體諒大人賺錢不易,學會自食其力,多和父親聯系溝通。”
聽著法官的勸解,女兒一邊流淚一邊講述多年來對父親的思念,說得李某低頭不語。最終,李某和女兒達成和解協議,更表示要共同呵護親情。
“情感糾葛始終是家事糾紛當事人不能繞開的因素。”陳燕敏說,“耐心傾聽、了解矛盾的根源所在,站在當事人的角度,分析不同解決方案的利弊,才是消除情感裂痕的‘黏合劑’。”近年來,該院成立專門的家事審判團隊,通過案例分析,溝通技巧培訓,注重法理情合理運用,形成了家事審判機制的良好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