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紀委日前通報5起落實“兩個責任”不力被問責典型案例,其中,龍巖漳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巫秋貴等因下屬挪用醫保資金問題被問責。
經查,2007年8月14日至2015年4月15日,漳平市醫保中心原會計吳春汝利用保管該中心法人專用章的職務便利,先后挪用醫保資金868次共計5466.05萬元(案發前,尚有4075.65萬元未歸還),造成國家財產巨大損失。2015年4月,吳春汝被移送司法機關。
對此,時任漳平市勞保局黨組書記、局長巫秋貴(已退休)履行主體責任不力,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漳平市勞保局副局長鄭少春對醫保中心日常工作監督管理不到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時任漳平市勞保局紀檢組長陳紹國履行監督責任不力,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時任漳平市醫保中心副主任楊清偉(主持工作)和溫榮兵(兼任中心出納)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涉嫌玩忽職守,負有直接責任。
2016年7月,巫秋貴、陳紹國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鄭少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楊清偉、溫榮兵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