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閩西網19日訊(紅色閩西網記者 戴敏)19日,福建省紀檢監察網站發布,日前,福建省上杭縣紀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均為鎮村違規接待、違規購買土特產等問題。
1、上杭縣廬豐畬族鄉豐濟村違規接待問題。2013年5月16日,上杭縣廬豐畬族鄉豐濟村購買2瓶高檔酒用于接待,共計1960元;2013年6月至2015年2月期間,豐濟村用村集體資金違規接待共計47162元。2016年12月20日,廬豐畬族鄉紀委分別給予豐濟村黨支部書記藍升初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報賬員藍達生黨內警告處分。
2、上杭縣溪口鎮大厚村違規購買土特產問題。2013年7月至2015年4月期間,上杭縣溪口鎮大厚村兩委用村集體資金違規接待宴請、購買土特產共計4萬余元。2016年12月20日,溪口鎮紀委給予時任大厚村黨支部書記張進榮、時任報賬員張建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上杭縣太拔鎮崇廈村違規購買土特產問題。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期間,上杭縣太拔鎮崇廈村違規使用村集體資金18500余元購買煙酒、土特產等。2016年12月6日,太拔鎮紀委給予崇廈村黨支部書記雷永仁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