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龍巖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召開,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詹昌建,副主任闕朝陽、張瓊珊、鐘勇強、陳澤亮、蘇炎洪,秘書長張亮春和常委會其他組成人員參加會議。副市長馬勇,市監察委負責人,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王孔堅,市人民檢察院負責人,市人大財經委、法制委、社會委成員,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市直有關部門、市人大常委會各委室負責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會議。
會議聽取審議了市人民政府關于2021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審議認為,國有資產是全體人民共同的寶貴財富,開展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是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一項法定職責。市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認真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取得了積極成效。審議指出,當前,我市國有資產監管還存在體制不夠完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效益不高、國有金融資產規模較小、行政事業資產歷史遺留問題突出、自然資源國有資產管理基礎較弱等問題。審議要求,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黨中央關于國有資產管理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進一步完善監管體制,深化國企改革,優化資產配置,夯實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基礎,不斷提升資產管理效能,全面推進我市國有資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審議強調,市人大常委會將進一步完善報告制度、創新監督方式,履行好人大國有資產監督職能,更好發揮國有資產在保障經濟社會發展、改善民生、促進法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會議審議了市政府關于提請審議《龍巖市汀江保護條例(草案)》的議案,并對條例草案進行了一審。審議認為,汀江是客家的母親河、是閩西的最大河流,制定汀江保護條例,將汀江保護納入法治化軌道,有助于加強汀江生態保護、有利于打造汀江碧水新高地、有益于將汀江建設成為造福人民的幸福江。審議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常委會法工委要會同有關方面認真研究本次會議提出的意見建議,將條例草案進一步修改完善,依法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二審。
會議聽取審議了關于《龍巖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條例(草案)》修改情況的報告及條例(草案修改稿)、關于《龍巖市客家文化保護條例(草案)》修改情況的報告及條例(草案修改稿)。審議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常委會法工委進一步修改完善兩部法規草案,及時向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省直有關單位以及有關專家征求意見,并依照程序呈報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后,再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會議進行三審。
會議還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融媒體記者 曾俊欽 通訊員 陳湘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