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工商總局在7月21日發布的《甘肅省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2016年上半年信息分析報告》中有一句話,在電商行業中引起了不少爭論:
微信購物不受《消法》保護,建議消費者通過司法途徑處理。
由于“微信購物”本身并不是單一網上購物形態,只是微商、微店等多種購物方式的統稱,甚至連京東也被劃定為“微信購物”的一個環節,所以一概而論并非高明之舉。
近日,當事方甘肅省工商局通過人民網承認了此次報告的錯誤,并重新對“微信購物是否受保護”的疑問進行了全面解答:
?。ǚ治鰣蟾妫┐朕o和表述存在不嚴謹、不完整的問題。許多具有營業執照等合法手續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也通過微信開展銷售活動,這類情況肯定屬于新《消法》規范的范疇。
工商局負責人認為,以下三種微信購物行為都適用于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取得合法資格的市場主體通過微信進行交易。比如愛范兒視頻組通過微信轉賬給索尼相機經銷商,購買一臺相機,這樣的交易行為理應受到法律保護。
在取得合法資格的微店(第三方交易平臺)上進行的交易。這個非常容易理解,微店和淘寶、京東一樣,本質上都是電商平臺,只是規模有異。
這三種情況幾乎覆蓋了絕大部分的微信購物形態,所以大家仍然可以在微信上放心買買買。
至于飽受爭議的“微商”,甘肅省工商局法規處負責人則持有了否定的態度,他認為這種交易屬于個人之間的私人交易,不適用消法來調整和規范。不過這并不代表無法維權,只是屬于合同法和民法的規范的范疇。
總的來說,大家如果想在微信上購物,只要保留好票據、聊天記錄等一切證據,那么微信就是一個可靠、受法律保護的購物平臺。但如果不想被無良商販坑騙,那還是盡可能杜絕通過“微商”購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