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音樂流媒體服務(在線不限量聽歌)的兩大巨頭之一——Spotify日前遭遇了音樂藝人集體訴訟,一名藝人指控其侵犯音樂版權,要求賠償1.5億美元。
據美國音樂行業權威媒體“公告牌”網站報道,提出起訴的是美國音樂組合Cracker的藝人大衛·羅林(David Lowery),他同時尋求集體訴訟地位, 讓擁有類似被侵權遭遇的100多名音樂人加入原告隊伍。
羅林指控稱,Spotify在未經獲得授權的背景下,非法播放了他的多首歌曲,他要求Spotify一共賠償1.5億美元。羅林表示,Spotify非法復制了多首歌曲,其中包括“King of Bakersfield”、“Almond Grove,”、“Tonight I Cross the Border”等,給自身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
羅林指控稱,Spotify公司建立了一個1700萬美元到2500美元的版權費基金,面向一部分音樂人提供版權費,然而這個基金并沒有動用過。
對于上述音樂人的指控,Spotify全球公關負責人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公司將會向音樂創作者、出版商支付“每一美分”的版權費。這位負責人也表示,在美國等一些國家,一些用于證明歌曲版權的信息經常出現錯誤、丟失或者不完整,如果Spotify不能確定歌曲的版權持有人,公司將會把版權費暫時單獨保存,直到最終能夠確認版權人信息再進行支付。
據報道,在過去幾年中,羅林已經成為美國音樂行業的一位高調批評人士。此前,他曾經向媒體發出公開信,駁斥有關音樂應該免費的觀點,他在這封信中也采用了相當辛辣的語言。
這并不是Spotify第一次遭遇音樂藝人的訴訟。2013年,音樂團體“Ministry of Sound”曾指控Spotify,稱對方沒有及時刪除網民原創的歌曲播放列表(侵犯自身專輯的利益),這一官司通過法庭得到了和解。
而就在今年秋天,Spotify再一次遭到了芝加哥一家小型音樂出版公司“ Victory Records”的指控,稱沒有向藝人支付足夠的版權費。
此前,全美音樂出版商協會曾批評Spotify并未認真保存向藝人支付版權費的記錄,目前Spotify正在和該協會進行協商和解。就在上周,Spotify在一篇官方博文中表示,自己在管理藝人版權費方面確實存在問題,希望和出版商協會合作,構建一個完善的音樂出版管理系統,確保所有的藝人和音樂公司都能夠收到足額版權費。
Spotify最早誕生于瑞典,目前已經覆蓋了全世界,成為用戶最多的兩大音樂流媒體服務商之一?;谶@樣的行業地位,Spotify也和一些藝人產生了糾紛。
2014年,美國流行音樂天后斯威夫特批評Spotify的免費音樂模式,認為其損害了音樂藝人的權益,隨后斯威夫特宣布從Spotify撤下自己的歌曲。不過Spotify反駁稱,自身營收的七成,已經作為版權費支付給了音樂行業,音樂藝人并未被“虧待”,另外免費服務也是培養用戶付費習慣的一個必需階段。(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