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共計27件“中國好聲音”商標申請,25件被認定“商標無效”,另有2件處于“申請中”,是由浙江衛視關聯公司浙江藍巨星國際傳媒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提交申請。
此外,商標局網站(中國商標網)查詢結果顯示,截止2016年7月13日,共有313件“好聲音”相關商標申請,其中,228件“已無效”,75件“已注冊”,6件“注冊中”,3件“無效請求中”,1件“異議中”。
在75件“已注冊”的“好聲音”商標中,由5件是由浙江衛視關聯公司浙江藍巨星國際傳媒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19日、20日、21日提交,保護類別包括18類,20類、25類,28類,43類等。
而做為“The Voice of……”選秀節目的原創者荷蘭Talpa公司,其在國內也提交了大量的商標申請。
商標局網站(中國商標網)查詢結果顯示,截止2016年7月13日,Talpa公司提交了18件與“The Voice of……”文字及圖形商標,其中,7件“已注冊”,7件“注冊中”,3件已“無效”,1件“駁回復審中”。
從申請時間來看,Talpa公司最早在2011年12月10日就在中國提交了6件相關商標注冊申請,均在第一季《中國好聲音》播出之前。
而Talpa公司目前持有的已注冊商標,主要分布在9類、16類、25類、35類、38類、41類(2件)。
由此可見,Talpa公司商標保護意識與其對選秀節目的原創能力應該算比較匹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