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違建”創建工作是省委、市委的統一部署,也是長樂區委、區政府打造“無違建”新長樂的重要舉措。近日,長樂區全面開展了“黨員干部簽訂‘無違建’承諾書”活動。
據悉,至2018年12月29日,長樂區全部黨員干部已帶頭簽訂了“無違建”承諾書。該承諾書規定:1.黨員干部個人堅決不組織或參與違建;2.存在“兩違”行為的黨員干部,必須做出承諾,需向組織如實報告并自行清理整改到位;3.黨員干部個人堅決不為違建行為出面說情、打招呼,或進行唆使、縱容、庇護、放任。
下一步,長樂區將進一步開展督查、抽查工作,對實際有“兩違”行為而作“無違建”承諾的黨員干部,將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