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最早的夢想,是REAP的合作者和國內外資助機構能鋪滿我們宣傳冊一面,現在宣傳冊的兩面都快排滿了。”
制圖|葉雪鳴
爭取將0.1%的GDP投入到社區養育中心
多位受訪的REAP成員認為,REAP畢竟只是一個學術機構,更多的是通過科學研究,探索促進兒童早期發展的可行有效方式,依靠REAP長期投資人力物力財力來實施這些干預方案不太現實。最終的解決,還需要政府和社會各界都參與進來。
多位受訪者表示,官方已經認識到促進農村兒童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但是其中的細節還需要進一步明晰。
2014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經濟增長將更多依靠人力資本的質量提升。這次會議還提出“不要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
2015 年 1 月,國務院發布《國家貧困地區兒童發展規劃(2014~2020 年)》。提出到 2020 年,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兒童發展整體水平基本達到或接近全國平均水平。但該規劃并未提及, 在0~3 歲嬰幼兒早期養育階段,政府應該負哪些責任。
國家衛計委干部培訓中心黨委書記、新家庭計劃科學育兒專家組組長蔡建華表示,在兒童早期養育方面,現有文件還是不明確,缺少具體的措施。
REAP中方主任張林秀說,上世紀60年代,瑞典等國家就開始注重嬰幼兒養育,但中國政府在這方面的投資極其匱乏。她說,嬰幼兒早期發展服務,應該納入貧困農村地區政府 基本公共服務的范疇。
北京大學現代農學院副教授、REAP營養健康項目負責人羅仁福,根據2016年中國教育經費使用情況算了一筆賬,2016年國家教育經費總投入為38866億元,占中國當年GDP的4.2%。其中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高等教育和其他教育所占的比例,分別為7.2%、45.3%、15.8%、26.0%和5.7%。但是在嬰幼兒營養和科學養育方面的投資,幾乎為零。
蔡建華告訴《中國新聞周刊》,這部分投入應該納入政府的公共服務。“免疫接種、定期體檢等作為兒童基本公共服務的一部分,這些年一直在做?,F在貧困地區也在做嬰幼兒的營養補充等。但是對嬰幼兒養育問題的重視程度和投資,做得還遠遠不夠,還需要一些創造性環境。”
蔡建華說,國家衛計委、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等都在想推動這些事,他甚至還和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秘書長盧邁等預算過,大約要投入多少資金,能扭轉現在的局面。
REAP的一項調研結果證實,即便將兒童早期發展入戶指導服務納入農村地區政府公共服務范疇,所需支出也遠低于一些發達國家(如挪威,占GDP 的 1.4%),及巴西和阿根廷等南美國家(占GDP 的 0.5%)。
蔡建華稱,現在全國0~3歲嬰幼兒有5000萬左右。隨著全面二孩政策的實施,今明年這個數量還會增加。這些嬰幼兒中,大約三分之二沒有城市戶口。
在他的設想中,全國所有的村莊、社區,都應該有一個養育中心。以每個中心花費 6 萬多元計算,政府大約需要投入約 600 多億元。“去年中國GDP首次突破70萬億,600多 億元約占GDP的0.1%。如果能占到這個0.1%的比重,并落實到位,且資金用到實處,就可以有極大改觀。”
關于人力成本等后續性問題,蔡建華認為,政府主要做的是啟動和兜底工作。人力方面,一部分仍可由現職的計生干部或村干部抽調專任。除了培訓經費,公共財政所負擔的人事支出可基本不變。一部分可由政府面向社會購買服務,經過標準認可、有管理能力的就可以參加。待服務模式成熟、公眾觀念認可后,自然會有民間資本和人力投入興辦。
在養育師職業化方面,蔡建華稱,全國有 5000 萬 0~3 歲的兒童,以美國目前的從業者人數推算,中國需要800萬人來做嬰幼兒早期發展的工作。他認為,推動全國的政策,基本條件已經具備,包括干預模式的討論、職業標準的建立、測評工具的準備。
他表示,現在還在探索階段,一些模式正在形成,一旦有了一個明確的規范,獲得政府資金的支持,事情便做成了。
人社部已在2015年版《國家職業分類大典》中,增列一項“嬰幼兒發展養育引導員”。蔡建華稱,行業標準將盡快達成共識,衛計委先承擔培訓和建立標準的研究工作,成立協會,之后會交給民間機構,大量委托社會機構來做。
蔡建華稱,他們也請了專家一起做標準的研究。“過去幾年,為規范行業有序化,國家總體上是縮減職業數量的,從2200多種砍到了1400多種。但這個‘嬰幼兒發展引導員’是新加進去的,這也能看出國家對這塊的重視。”
蔡建華認為,只要嬰幼兒早期發展的重要性得到公眾認同,足以激勵社會資本投入,相關的行業規范、人才培訓和專業執照制度亦能逐步建立,這樣既能為國家增加就業崗位,也有助于提升嬰幼兒的養育質量。
國際學術期刊《柳葉刀》在2016年發布的兒童早期發展系列報告指出,發展中國家 0~3 歲兒童缺乏有質量的早期發展服務,會給兒童、家庭和社會造成長期傷害。給 0~3 歲兒童提供有質量的早期發展服務,具有顯著的正外部性,可從源頭上提升發展中國家人力資本質量,是切斷貧困代際傳遞的根本手段?!?/p>
本文首發刊載于《中國新聞周刊》總第8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