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推出了4~6周的治療計劃,所提供的網癮治療方案與治療賭博和酗酒的方法類似,每天收費500歐元。兩年后,有研究者發現,荷蘭人的治療已宣告失敗。
2010年,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公布了《關于未成年人網絡成癮狀況及對策的調查研究》,在這項研究摸底的全國65家矯治機構中,最多的是“學校”,超過三成,其次是“非營利組織”“公司”和“培訓機構”。“醫療部門”占比最低,只有4家。
報告顯示,多數矯治機構獲得相關部門的批準,教育部門最多。然而,多家機構獲批或注冊的經營范圍與網癮矯治并不相關。
“任何只要想辦網癮矯治機構的人都可以辦。”陶然有些憤憤不平。
在他看來,之所以出現電休克治療,正是因為治療網絡成癮的方法比較混亂,應該將網癮納入精神疾病范疇,由衛生部門統一收治。
他面前卻是一個“死循環”:要規范機構先要有治療標準,制定治療標準的前提是承認網癮是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