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線國家境內海外分校的發展趨勢
(一)新的高等教育樞紐建設的重要策略:境內海外分校
國際高等教育學者簡·奈特(Jane Knight)認為,教育樞紐的特征是一個國家、地區或城市通過戰略規劃促使本地與國際各教育活動主體(學生、學者、大學、研究中心等)及利益相關者(工商業組織、政府、非營利機構等)匯聚在一起,為實現各自的目標和該地的總體利益而從事教育、培訓、知識生產和創新活動的地方。其目的是引進優質高等教育資源,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人才,從而實現當地向知識型經濟發展的轉型。奈特將教育樞紐分為三種類型,即學生樞紐(the student hub)、高技能人才樞紐(the skilled workforce hub)和知識創新樞紐(the knowledge/innovation hub)。
境內海外分校是沿線國家打造教育樞紐的重要策略之一。“一帶一路”沿線匯聚了8個國家和地區的教育樞紐——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迪拜、阿布扎比、哈伊馬角等)、卡塔爾、新加坡、馬來西亞、韓國、中國香港、巴林、斯里蘭卡。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中的迪拜、阿布扎比、哈伊馬角等致力于將自身打造成為教育創新樞紐,其中迪拜和阿布扎比引入的海外分校較多。迪拜通過建立經濟自由區(economic free zones)為國際知名高校提供一系列的優惠條件,以此吸引它們前來建立海外分校,如迪拜知識村、迪拜國際學術城(Dubai International Academic City,DIAC)、迪拜知識公園(Dubai Knowledge Park,DKP )、迪拜醫療保健城(Dubai Health Care City,DHCC)和迪拜硅谷(Dubai Silicon Oasis)等。阿布扎比通過與國外知名大學簽署具體協議來建立境內海外分校,如目前已經與紐約大學和巴黎索邦大學簽署了具體協議,包括建設消費便利設施(custom-built facilities)和提供慷慨的資助金(generous financial inducements)等??ㄋ杽t通過建設卡塔爾教育城、卡塔爾科學與技術公園(Qata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ark,QSTP)和研究項目(Research Initiatives)等吸引國際著名大學前來建立海外分校,希望通過多所海外分校的聚集形成規模效應,從而更有利于教育樞紐的發展。
為吸引國際知名高校前來辦學,滿足本國學生對高等教育機構供給多樣化的需求,馬來西亞設有吉隆坡教育城(Kuala Lumpur Education City,KLEC)和經濟特區伊斯干達(Iskandar),其中,隆坡教育城又包括雙子星塔(Petronas Towers)附近的商業區和臨近布城(Putra Jaya)的商業區。新加坡于2002年建立的環球學堂(Global Schoolhouse,GS)旨在發展一個具有活力的高等教育中心,使其成為全球知識創新樞紐。韓國則通過仁川經濟區來吸引國際知名高校到松島全球校區(Songdo Global University Campus)建立海外分校,截至2009年,全球已經有15所國際知名大學在韓國建立海外分校;濟州全球教育城(Jeju Global Education City)是韓國新出現的國際教育中心,主要以提供初等教育為主,同時兼顧高等教育。中國香港地區的目標是發展教育服務,將自身打造成為地區教育樞紐,提高國際競爭力,為大陸的經濟發展作出補充性的貢獻。
斯里蘭卡是計劃成為教育樞紐(plans to becomes an education hub)的國家之一,由于其面臨著國內高等教育供給不足的挑戰,需要各種高技能人才滿足社會經濟發展的需求,故早在2011年,宣布通過引進海外分校助其打造教育樞紐。巴林則計劃通過引進海外分校成為一個集成性的、先進的科學與學習中心。
(二)私立教育發展的新形式:海外分校
近年來,有關國際高等教育的調查研究表明,私立高等教育在全球范圍內獲得了快速發展,其表現之一則是海外分校的迅猛發展,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的表現尤為明顯。境內海外分校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發展私立高等教育的新形式,彌補了公立教育的不足,從而促進了高等教育的多樣化發展。比較典型的是馬來西亞、迪拜、新加坡等國家,這些國家以私立高等教育的形式對海外分校進行規范和管理。馬來西亞通過私立教育的監管框架規范境內海外分校。
沿線國家的境內海外分校和私立高等教育發展的實踐經驗表明,私立(民辦)高校適合于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WTO-GATS)這一制度框架下對教育服務事業的規范,因為這一制度框架下的教育服務事業屬于私立(民辦)高校的經營范圍,民辦高校的跨國高等教育與國際教育服務貿易同樣具有非公益性的性質和特征,即交易主體的私法性、交易客體的商品性以及交易利益的商業性等。
馬來西亞跨國高等教育始于1995年,“把所有的跨國高等教育項目歸屬于私立學校中,以營利性、經營性辦學機構對待”。1996年,該國頒布的《私立高等教育法》(Private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 Act)允許符合有關條件的外國大學在馬來西亞開設海外分校,最早在此建成的海外分校的是澳大利亞莫那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新加坡境內海外分校屬于私立院校,新加坡所制定的《私立教育法案》(Private Education Bill)和《私立教育條例》(Ordinance for Private Education)同樣適用于境內海外分校,新加坡私立教育協會(Singapore Association of Private Schools,APSC)、新加坡消費者協會(The Consumers Association of Singapore,CASE)等質量鑒定機構具有監管境內海外分校的職責。
近年來,隨著跨國高等教育的深入發展,境內海外分校成為迪拜發展私立高等教育的一種嶄新且重要的形式。經過20年的社會經濟發展,迪拜開始轉向建設一個“后石油”時代的國家,故其開始發展知識型經濟,亟需各種高精尖人才為其提供智力支持。在這種情況下,迪拜通過人力發展局(Human Development Authority)對境內海外分校進行監管。盡管迪拜最早的境內海外分校是建于1933年的澳大利亞臥龍崗大學迪拜校區,但是迪拜的境內海外分校直到諸如迪拜知識村、國際學術城、醫療保健城、硅谷和知識公園這4個自由區建立10年之后才開始獲得快速發展。目前,迪拜一半以上的高等院校都是海外分校。截至2010年1月,迪拜的高等教育系統由三所公立聯邦大學和47所私立院校組成,這47所私立高等院校中有30所位于4個自由區中,而自由區的高等院校中有25所是境內海外分校。這些境內海外分校為迪拜的外來技術移民的子女提供了適合他們的教育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