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省委組織部在總結分析“專家評審制”做法的基礎上,推行高層次人才資格條件評價認定機制。福州市迅速響應,扎實推進引進人才認定管理,取得較好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共評審確認福建省A、B、C類高層次人才47人,已發放725萬元獎勵資金。
一、注重提升評價效率。開展省引進高層次ABC類人才評審確認工作,每個月召開一次人才工作聯席會議,引進一個、申報一個、確認一個,通過簡化評價認定流程,克服了專家評審制程序較多、周期較長、效率較低的不足,使人才評價認定駛上“快車道”。引進高層次人才來閩前或來閩后,由推薦人、用人單位或本人向所在地人才服務窗口申報,經設區市審核確認為相應類別的高層次人才,并在1個月內獲得安家補助,享受相應的人才待遇。
二、注重開放評價標準。完善人才認定標準,試行資格條件制,明確不唯學歷、不唯職稱,以業內認同、主體認可、業績薪酬為主要評價標準,明確企業引進人才只要年薪高于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倍(事業單位只要4倍)或8倍以上的,即可確認為C類或B類高層次人才并享受相應待遇。福建申遠新材料公司開出198萬元的年薪,從國內引進公司高管谷俊,憑此成功申請確認其為B類高層次人才,獲50萬元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