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原則上每年新設高職專業點不超過5個,連續3年不招生的專業點,應及時撤銷。省教育廳日前印發《福建省高等職業教育(??疲I設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對專業設置條件與要求、專業設置程序等作出明確規定。
根據《細則》,高校依照相關規定要求自主設置和調整高職專業,重點增設新興產業相關專業,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相關專業,收縮、撤銷落后產業相關專業,提高專業結構與產業結構、社會需求的契合度。高校高職專業建設規劃以每3年為一個規劃期,實行備案制。
高職專業設置實行備案制,但新設國控專業須依法經過審批。專業設置備案或審批工作每年集中進行一次。“全國職業院校專業設置管理與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網址:http://www.zyyxzy.cn)提供本項工作的管理與公共信息服務。
高校設置高職專業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ㄒ唬┯性攲嵉膶I設置可行性論證報告,內容應包括人才需求分析和預測、專業建設基礎等。
?。ǘ┯锌茖W、規范、完整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相關教學文件。人才培養方案應符合教育部公布的《高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標準》和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
?。ㄈ┯型瓿蓪I人才培養所必需的教師隊伍和教學輔助人員,其中專任教師中須有高級職稱專業教師,且“雙師型”教師應具有一定比例;
?。ㄋ模┚邆溟_辦專業所必需的經費和校舍、儀器設備、實習實訓場所、圖書資料等辦學條件;
?。ㄎ澹┯斜U祥_設本專業可持續發展的規劃和相關制度。
高校出現下列情形的應調減該專業招生計劃或停止招生,并對該專業點進行整改:
?。ㄒ唬┺k學條件嚴重不足、教學管理混亂、教學質量低下;
?。ǘ┤瞬排囵B明顯不適應社會需求,就業率連續2年低于60%、對口就業率連續2年低于50%;
?。ㄈ╉殔⒓訙嗜腩惵殬I資格考試,應屆畢業生考試通過率連續3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連續3年不招生的專業點,高校應及時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