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日前發布《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該辦法自今秋面向福州等地的高一新生試行,明年會在秋季入學的全省高一新生中全面實施。
綜合素質評價
包含五方面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共包括五個評價內容。
思想品德,主要考查學生在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表現。重點記錄學生遵守《中小學生守則》等日常行為規范情況,參與黨團活動、有關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愿服務等的次數和持續時間。
學業水平,主要考查學生各門課程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等的能力。重點記錄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特別是優勢學科的學習情況。
身心健康,主要考查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等。重點記錄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主要結果,體育運動特長項目,參加體育運動的效果,堅持每天1小時體育鍛煉情況等。
藝術素養,主要考查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重點記錄學生在音樂、美術、舞蹈、戲劇、戲曲、影視、書法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興趣特長,參加藝術活動的成果等。
社會實踐,主要考查學生參加實踐活動、研究性學習、科技創新活動的情況,包括生產勞動、勤工儉學、軍訓、研學旅行、參觀體驗與社會調查、科學探究、創造發明等。重點記錄學生參加實踐活動的次數、持續時間,形成的作品成果、調查報告等。
綜合素質評價
將成高招重要參考
省教育廳通過省級管理系統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檔案提供給高校,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辦法》要求各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明確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使用辦法并提前公布,規范、公開使用情況。
各?;趯W生的年齡,結合當地教育教學實際,科學確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同時,要促進學生積極主動發展,引導學生開展自我評價和自我管理,更好地發現自我。指導學生發揚優點,克服不足,明確職業發展和生涯規劃,實現全面而有個性發展。(記者 張笑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