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合作伙伴──漳浦縣環境保護局介紹
一、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并依法對全縣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對縣內重大經濟的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二、 擬定全縣環境保護規劃和計劃 ; 參與編制可持續發展綱要的中期規劃、計劃 ; 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我縣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 ; 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 ; 組織編報全縣環境質量報告書 ; 發布全縣環境狀況公報 ; 定期發布縣城和重點流域環境質量狀況。
三、 負責對全縣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法規和規章的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和監督海洋環境保護工作。
四、 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 ; 監督撿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工作 ; 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 ; 向縣政府提出新建的各類自然保護區審批或報批建議 ; 監督管理國家級和省、市級自然保護區。
五、 指導和協調解決縣轄區內部門或鄉 ( 鎮、場 ) 域間的重大環境問題 ; 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 處理縣轄區內環境污染糾紛 ; 組織和協調縣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 負責環境監察 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 ; 組織開展全縣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六、 貫徹執行環境管理制度 ; 按規定審定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報告書 ( 表 ); 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 ; 負貴農村生態環境保護 ; 指導生態示范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
七、 組織環境保護科技發展、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示范工程 ; 管理全縣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志認證 ; 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 監督實施環境保護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和環境保護行業標準。
八、 負責監督執行環境監測制度和技術規范 ; 組織建設和管理我縣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 ; 組織對全縣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 ; 指導環境監測站的計量認證和質量保證工作。
九、 承擔對外環境保護科技協作和交流工作,負責申請、審核對外環境保護協作作用,引進資金技術。
十、 指導和協調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 ; 協同有關部門在各類學校和成人教育培訓機構中開展環境教育和社會環境宣傳教育。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一、 管理直屬單位機構建設和人事工作 ; 指導全縣環境保護隊伍建設,規劃與組織指導全縣環境保護系統在職人員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
十二、 協調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我縣環境保護工作,承辦縣環境保護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三、 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