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國家環保部官網了解到,廈門獲評“國家級生態市”稱號。這也是繼“廈門藍”以后,廈門的又一張新名片。
據了解,這次環保部對包括福建在內的7個省的40個市、縣、區授予了“國家級生態市、縣、區”稱號,其中廈門在列。而福建除了廈門以外,還有泉州市,福州市晉安區、鼓樓區,連江縣,閩侯縣,泉州市豐澤區、鯉城區,晉江市,石獅市,惠安縣,漳州市龍文區,平和縣,柘榮縣,武夷山市,松溪縣,光澤縣等市、縣、區獲評。
目前,廈門市共有146個行政村獲得省級生態村命名(占行政村總數的93.6%);14個涉農的鎮(街)全部獲得國家級生態鎮命名;海滄、集美、同安、翔安4個涉農區獲得國家級生態區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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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被正式命名為國家生態市 已通過考核驗收
美麗的白鷺洲風光。(本報記者 王火炎 航拍器 攝)
昨日,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環保部發布公告,決定授予40個市、縣、區“國家生態市、縣、區”稱號,廈門名列其中。
我市創建國家生態市走過了14年的歷程,在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下,每一步都邁得堅實有力。2002年11月,廈門市在全國率先啟動《廈門生態城市概念性規劃》的編制工作,2012年5月,市委、市政府召開創建國家生態市動員大會,對創建國家生態市進行全面部署。2015年6月5日,市委、市政府印發《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意見》,明確了生態文明建設的主要目標和任務。
2015年8月,環境保護部國家生態市考核驗收組對廈門市創建國家生態市工作開展考核驗收,重點檢查國家生態市技術評估時提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全面考核驗收廈門創建工作。我市順利通過國家生態市考核驗收,成為福建省首個通過驗收的城市,也是全國第二個通過驗收的副省級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