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7日訊 昨天上午6時30分許,廈門公安局同安分局接報新民鎮烏涂商業街發生一起故意傷害案。接報后,同安分局立即組織刑偵大隊和新民派出所值班民警快速前往處置。經現場調查,初步查明,昨天上午,受害人陳某振到烏涂商業街一早餐店吃早餐時,被林某華(男,16歲,福建省安溪縣龍門鎮桂林村人)糾集多名男子毆打。林某華還持一把疑似氣槍裝填塑料BB彈,射中陳某振手臂及后背。受害人已送醫救治,無生命危險。
案發后,林某華及其同伙逃離現場。目前,警方已確定犯罪嫌疑人身份,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盡快向公安機關自首。對舉報并協助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的群眾,警方將嚴格保密并按規定予以獎勵。(通訊員 廈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