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其中一本叫做“婆媳經”。婆媳關系的好壞,關系到一個家庭的和諧與幸福。日前,思明法院訴調對接中心調解了一起因婆媳不和而引發的離婚糾紛案件。海峽導報記者參與調解過程。
糾紛
陳玲(化名)和何華(化名)都是漳州人,戀愛兩年后結婚,育有一女。后來,何華來廈工作,陳玲與何華母親一起留在漳州生活。由于生活習慣的差異,致使陳玲與婆婆關系不睦,經常有口舌之爭,而何華總是一聲不吭。
“婆婆太過分了,我上班要早起,孩子得她幫忙看著,她居然讓我把孩子放在地板的墊子上睡,免得她還得早起,過來看孩子。”說起婆婆,陳玲很是不滿。她認為,婆婆之所以如此待她,因為她生的是女兒,而小叔子生的是兒子。
“她脾氣太差,一言不合,就大發脾氣離家出走。”婆婆說起這個兒媳,很是頭疼。今年年初,陳玲下班回來,發現女兒玩得滿頭是汗,卻還沒有洗澡。而婆婆卻在一旁給小孫子洗澡。陳玲非常生氣,就讓女兒去找婆婆幫忙洗澡。婆婆聽到后也不開心,兩人爭執起來。陳玲一怒之下,細數對婆婆不滿之處。婆婆抬手就給了陳玲兩巴掌。陳玲丟下孩子,離家出走,一個多月內都沒有回來。
婆婆告訴兒子陳玲離家出走的事情,何華非常生氣。“真的累了,天天吵,一吵就離家出走。”何華提出離婚,并要求女兒由他撫養。陳玲不同意,兩人鬧上了法庭。
調解
承辦法官與雙方當事人進行了深入交談,發現陳玲與何華婚前婚后的感情都還不錯,離婚的主要原因是陳玲與婆婆關系不睦,為此兩人經常向何華傾訴。何華覺得手心手背都是肉,夾在妻子與母親中間左右為難。
對于何華來說,應多體諒妻子的難處,妻子獨自在老家生活,既要照顧孩子,又要工作,身心壓力較大,遇事不能冷靜處理,是比較正常的。夫妻之間應珍惜多年感情,增強家庭觀念,不要草率離婚,給孩子營造良好的成長環境。
對于陳玲來說,她個人脾氣比較火爆,遇到事情時,總是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且總認為婆婆偏心,因此婆婆的做法在她眼里無限放大,變得不能忍受。作為晚輩,首先要學會尊敬和理解長輩。幫忙帶孩子,并不是老人的義務,因此不能對老人有過多的苛求。遇到問題時,更應該冷靜,避免因一時意氣用事,將矛盾激化。同時也建議陳玲帶孩子到廈門工作,避免夫妻之間長時間分居,導致感情越發冷淡。
對于婆婆來說,也應和兒媳婦多溝通交流,將自己的想法告知兒媳婦,避免不必要的誤會產生。
在法官和導報記者的調解下,陳玲表示會向婆婆道歉,也希望何華能給她半年的時間,兩人好好過日子。何華表示,將以半年為期,修正夫妻關系,改善婆媳關系,如果事情沒有改善,那么他將繼續提出離婚訴訟。
法官建議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婆媳之間也要將心比心,換位思考,以誠相待,相互包容,不要為生活習慣、生活觀念等瑣事而心生隔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