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一年,通過發電子紅包一度很火,眼看元旦和春節就要到了,廈門市紀委監察局發出了“十個嚴禁”的通知,其中有一條就是嚴禁公務人員收受電子紅包等。
近日,廈門市發出通知,節日期間加強廉潔自律和厲行節約工作,重申并強調“十個嚴禁”紀律要求:嚴禁以各種名義用公款搞相互走訪,用公款購買、發放、贈送購物卡及各種年貨、節禮。嚴禁借節日之機突擊花錢或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或以各種名義違規濫發錢物。嚴禁公款旅游,不準借各種名義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或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度假、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
針對新興的電子紅包等,通知嚴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會員卡及各種年貨節禮,或通過現代物流快遞、電子商務等隱蔽手段收受電子禮品預付卡等。
對于以往出現大吃大喝的現象,嚴禁以過節、聯誼等名義公款吃喝、公款私人宴請,不準上級單位向下級單位,或黨政機關向企事業單位或個人轉嫁、攤派、報銷費用。
通知還嚴禁出入私人會所,或以任何名義利用培訓中心、招待所、療養院、內部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樂和超規格接待,不準工作日午餐飲酒等;嚴禁超標準接待,不準用公款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不準要求或接受將探親訪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務活動納入公務接待范圍,不準個人消費以單位名義開具發票。通知還嚴禁公車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