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
廈門海關復制推廣
上海自貿區14項新制度
第一批6項制度今起實施
昨日上午,廈門海關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該關復制推廣上海自貿區14項監管創新制度進展情況。記者從會上了解到,廈門海關將分三個階段有序推進復制推廣工作,其中第一批具備復制推廣條件的6項制度將于9月3日起正式實施。
據介紹,“區內自行運輸”、“保稅展示交易”、“簡化統一進出境備案清單”、“批次進出、集中申報”、“簡化無紙通關隨附單證”、“集中匯總納稅”等6項制度已完成對外公告、操作規程的制定和系統調整等準備工作,9月3日起將對符合條件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企業復制推廣,9月18日起將復制推廣到區外符合條件的企業。
記者還了解到,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部整合是廈門自貿區建設的重點。當前我市正在大力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主體功能的整合,研究和推動編碼信息整合是其中的主要內容。
這一工作將重點分為整合海滄港區和東渡港區的海關編碼,劃歸一個口岸海關管理;整合海滄保稅港區、象嶼保稅區的保稅加工倉儲業務,劃歸一個海關管理;整合同安陸運轉關監管中心功能,整合到火炬(翔安)保稅物流中心。
廈門市加快發展離岸金融
在改革的亮點領域——金融方面,《方案》提出“探索實施兩岸跨境人民幣、融資租賃等金融業務”,爭取年底前在特殊監管區域銀行業金融機構內嘗試拓展臺灣銀行人民幣資金運用渠道,促進兩岸人民幣跨境雙向流動。
離岸金融業務,顧名思義,就是為非本地居民企業提供金融業務。國際上,很多地方通過大力發展離岸金融業務而吸引了眾多企業投資,比如香港。
當前,上海、深圳等地已開始探索離岸金融。近年來,隨著招行離岸金融中心、浦發銀行離岸金融中心等在廈門陸續成立,我市金融機構在離岸金融業務方面積累了不少經驗。
在此基礎上,我市提出打造廈門特色的離岸金融業務,通過以“人民幣非居民賬戶+授信業務+境外結售匯”組合方式開展業務,并爭取今年年底前嘗試開展廈門特色離岸金融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