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臨近,各類祭掃活動頻繁,可能導致火災的因素增多。對此,我市消防部門提醒市民:文明祭掃,注意用火用電安全。
相關部門梳理我市去年發生的火災后指出,看顧好祭掃活動中常用的蠟燭、金紙等,能有效防范火災發生。
去年11月初,同安區宋宅村一自建房的二樓客廳著火,微型消防站隊員攜帶滅火器等救援裝備前往滅火。自建房房東講述,家中老人有祭拜的習慣,當天,老人祭拜后,忘記吹滅蠟燭,引發了火災。好在安裝在室內的煙感報警器及時提醒,房東趕忙報警。在此之前,我市個別居民樓、大廈等還發生過因居民燒香祭祖后未及時清理燭臺,居民樓道燒紙錢不慎等引燃可燃物導致的火情。
提醒:
消防部門提醒市民:使用佛龕時,可以用長明燈替代蠟燭,避免明火引發火災。明火未熄滅前,一定要有人照看;可以在佛龕、供臺等上方天花板安裝感煙、感溫探測裝置。若使用電子佛龕,要注意用電安全,切勿長時間通電,避免電線短路引發火災。燒金紙時,需放在有蓋的器具里焚燒,周圍不要堆積可燃物,別大量燃燒金紙。燒完后,記得及時熄滅明火,待明火完全熄滅后再離開。有條件的市民可在家中常備滅火器,熟悉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遇到火災等突發情況可應急處理。
(廈門日報記者 羅子泓 實習生 方銘媛 通訊員 陳雅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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