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廈門市殘聯獲悉,《廈門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0年元旦起實施。
根據《辦法》,殘疾兒童在接受康復指導、醫療康復、康復訓練等康復服務之后,或接受以減輕功能障礙、改善功能狀況、增強生活自理和社會參與能力為主要目的的手術、輔助器具配置等,可獲得一定的康復救助補助。其中,廈門市戶籍殘疾兒童(含貧困殘疾兒童)的救助年齡為0-14歲,持有廈門市居住證的殘疾兒童救助年齡為0-6歲(貧困殘疾兒童年齡放寬至0-14歲),按照“先申請、后康復、再補助”原則補助。
殘疾兒童有康復服務或適配基本型輔助器具需求,首次申領補助的,由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地(居住證發放地)區殘聯或鎮(街)殘聯提出申請,監護人也可委托他人、社會組織、社會救助經辦機構等代為申請。
廈門市戶籍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標準
1.肢體障礙(含腦癱)兒童康復服務費用補助每人每月不超過2000元;
2.視力障礙、聽力障礙、言語障礙、智力障礙、孤獨癥兒童康復服務費用補助每人每月不超過1500元;
3.多重殘疾的兒童,每月康復補助按其訓練較高補助標準的一個類別給予補助;貧困殘疾兒童或一戶有2名以上(含2名)殘疾兒童的,康復訓練最高補助標準在上述基礎上增加30%;
4.視力障礙兒童先天性白內障手術費用補助每例一次性不超過8000元;肢體障礙兒童矯治手術費用補助每例一次性不超過10000元;
5.聽力障礙或語后聾兒童植入人工耳蝸手術補助,在定點醫院手術,提供基本型人工耳蝸產品1臺及手術費補助不超過20000元,手術費用不足20000元的,按實際發生額給予補助;在定點醫院自費植入人工耳蝸手術每例一次性最高補助80000元人工耳蝸購置費及手術費用。
持廈門市居住證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標準
1.視力障礙、聽力障礙、言語障礙、肢體障礙(含腦癱)、智力障礙和孤獨癥之一或多重障礙的兒童康復服務費用補助,每人每年不超過15000元,每月不超過1500元。貧困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不超過18000元,每月不超過1800元。
2.聽力殘疾兒童人工耳蝸手術,在定點醫院手術提供不超過60000元的基本型人工耳蝸產品1臺,給予最高不超過20000元手術費(含術前專項檢查費用)補助,手術費用不足20000元的,按實際發生額給予補助。(記者 衛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