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近日,省委常委、市委書記胡昌升,市長莊稼漢簽發2019年第1號廈門市總河長令,發起全力打好小流域綜合治理攻堅戰的總動員。
總河長令要求全市各級河長、湖長和有關單位要集中力量加快流域、湖泊污染源系統整治,推動河湖岸線生態修復,強化監督監管機制,確保用2年左右時間使小流域綜合治理取得明顯成效,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
總河長令指出,要全面開展污染源排查,緊盯重點流域,堅持以查促改,組織力量對河湖沿線和周邊的畜禽養殖、工業企業、餐飲行業、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以及“小散亂”企業等領域和場所進行逐一排查,重點摸清河湖“四亂”(即亂占、亂采、亂堆、亂建)問題,以及偷排直排亂排問題源頭,并逐河逐湖建立清單臺賬,集中開展專項清理。要按照“清存量、控增量”的要求,堅持邊查邊改、邊改邊查,盡快實現污染源清零。
總河長令指出,要全力推進系統性治理。堅持問題導向、強化精準施策,緊緊圍繞“2019年消滅河流中上游市、區兩級監測斷面和鄉鎮交接斷面劣V類水質,2020年基本消滅劣V類水質,2020年全市九條主要溪流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85%以上”等具體目標,抓緊出臺《廈門市小流域綜合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加快推動污水收集處理系統規劃和建設,盡快補齊污水管網建設短板;加強生態環境監管執法,依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排污行為;科學實施清淤疏浚,恢復和保障生態基流,確保流域水質穩步提升。
總河長令強調,要全方位加強協同攻堅。強化責任擔當,細化工作職責,加快形成小流域綜合治理的長效機制;要建立“日常巡河+定期檢查”“掛牌督辦+群眾監督”的巡查和監督機制;要加大跨部門、跨行業、跨區域統籌協調力度;要把小流域綜合治理攻堅戰的實施成效納入河長制綜合考核;要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暢通監督渠道,全過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廈門日報記者殷磊湯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