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訊 昨日,廈門思明區法院啟用被執行人信用數據庫與網絡微博曝光臺,一旦老賴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他的個人信息將被錄入信用數據庫,并被曝光到微博上。
思明法院制定了《被執行人信用數據庫與網絡微博曝光臺實施意見》(下簡稱“實施意見”),對數據庫與曝光臺的宗旨目標、曝光的案件范圍與內容范圍、曝光的啟動程序與流程等方面作出詳細的規定。
曝光的案件范圍是,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在發出執行通知書30日后,被執行人如果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給付義務,被執行人的信息資料將被納入信息數據庫并在微博上曝光。不具有金錢給付內容的案件,暫不在此范圍內,另外,具有重大影響等不適宜曝光因素的案件,經批準,也不納入曝光范圍。
曝光的內容主要是被執行人個人或企業身份、名稱及欠款金額等信息資料。被執行人系自然人的,公開曝光執行案號及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住址、職業、欠款金額、履行情況等信息資料;被執行人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公開曝光執行案號及其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與職務、身份證號碼、欠款金額、履行情況等信息資料。
根據“實施意見”,被執行人信用數據庫、微博曝光臺將與相關金融機構的征信系統對接,直接制約被執行人的資金信用。老賴信息不僅在微博曝光,還會被曝光到其所在的社區、小區和樓道,把曝光的效力延伸到最關鍵的節點;借助網民的智慧和力量,讓社會成為一個立體大監督臺,使老賴無所遁形。
思明區人民法院表示,他們還將進一步拓寬與各相關部門合作共建的內容和力度,力爭實現房產登記、納稅、出入境、住房公積金、乘坐飛機火車、入住賓館等與執行有關的信息全面共享,爭取更大范圍實現財產的查詢、凍結、扣劃一條龍,并探索信息查詢與財產控制、人身限制的一體化,讓“老賴”貸不了款、買不了房、坐不了飛機、出不了國,促使他們要么償還債務,要么個人信用破產。(本網記者 鄭友賢 許茵茵 通訊員 楊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