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如果私家車涉嫌非法營運,將不僅僅是扣車、罰錢那么簡單了,還將面臨著被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昨日,記者從廈門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獲悉,從明年起,交通執法部門將與交通管理部門“合作”,多手段地對非法營運車輛進行處罰。
記者了解到,《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的決定》(以下簡稱《規定》)已于2015年8月28日經廈門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規定》的亮點之一,即增加一條作為第四十八條,當中明確了對從事非法經營性客運活動的,除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依法處罰外,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駕駛人處暫扣其機動車駕駛證3個月至6個月;對有應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也就是說,今后私家車如果涉嫌非法營運被抓,將承擔嚴重的后果,由廈門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扣車罰錢,還由交警部門暫扣機動車駕駛證3至6個月。
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隨著廈門經濟快速發展,出租車客運市場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客觀上給非法營運帶來了生存發展空間??墒?,非法營運的行為不僅擾亂了正??瓦\市場的經營秩序,還會產生眾多安全隱患。在火車站、郵輪中心碼頭等重點區域,非法營運團伙已經成規模,暴力抗法有愈演愈烈的趨勢。
據介紹,這幾日,交通執法部門正在組織密集的“打黑”行動,在郵輪中心、輪渡、火車站等重點區域加強巡查,同時,聯合公安機關向全市持駕駛證人員發送提醒短信。 (記者 雷妤 通訊員 魏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