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個人生活、公司經營、商事交往中,經常會遇到這樣的問題:簽訂的合同有履行先后順序,先履行的一方擔心自己在履行完義務后,另一方是否會按時按約履行合同。若后履行方耍賴不履行,先履行方通常做法是訴諸法律,但是這樣既增加了成本又浪費了時間,給先履行方造成了實際損失。其實,在這種情況下,合同的當事人完全可以在公證處申請辦理提存公證。
越來越多市民了解提存公證的好處,申請辦理。
【公證故事】
股權收購雙方有顧慮 提存公證“上保險”
張鵬是一家投資公司的負責人,他對公證提存的了解來源于普達廣場從“爛尾樓”變成“香餑餑”的真實故事。
2001年二三月間,“休克”了數年之久的廈門大學正校門對面的“普達廣場”商品房項目又要上馬了。原開發商——廈門普達房地產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因為負債累累,無力單獨完成普達廣場的建設,于是請入廈門萬亨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萬亨公司)共同合作開發。由于“普達廣場”資金需求量較大,合作雙方都擔心經營過程中失去控制,尤其是對于預售資金的掌控;同時,萬亨公司內部也擔心因股權控制失衡而導致預售資金被挪用,進而導致項目再次“流產”。于是,雙方協商提出將預售資金全部交由鷺江公證處監管,由公證處按施工進度撥付工程款。正是有了公證的介入,給了合作雙方信心,更讓購房者安心,普達廣場期房銷售取得了較好成績。
張鵬說:“我也有朋友在當時購買了普達的房子,讓我了解到提存監管是一種很有效的保障信用、促進交易的方式。”
今年3月,張鵬的公司準備投資收購價值千萬元的股權,雙方在商談的時候都各自有顧慮,對方公司擔心張鵬是否具備實力能夠出資千萬元,而張鵬也擔心在支付錢款后,對方是否能及時辦理股權變更手續。就在談判僵持不下的時候,張鵬突然想到了普達廣場的案例,向對方建議找鷺江公證處對收購款進行提存監管,對方經過了解后欣然同意。于是,張鵬把千萬元收購款交給了公證處,對方公司則委托鷺江公證處辦理了股權變更。最終在今年的6月,一方拿到了錢,另一方取得了股權,雙方順利完成了這筆交易。
【公證故事】
出租人反悔拒收租金 提存讓其難抵賴
幾年前,臺灣人阿龍(化名)來廈租賃商鋪經營臺灣小吃,他和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比較簡單,沒有寫明支付租金的銀行賬號,房東每個月按時上門來收取。一段時間后,房東想要提前收回商鋪,但是阿龍的生意正旺,不愿意就這樣解除租賃合同,雙方一直僵持不下。
結果,房東不上門收租了,阿龍想要上門交租時也吃了閉門羹,加上沒有銀行賬號可以轉賬支付,阿龍一時犯難了。如果再不支付,房東很可能就以其違約拖欠租金為由起訴要求解除租賃合同。于是,他開始想辦法保存證據。
一開始,他通過律師發函,要求房東提供銀行賬號,但是信發出后如石沉大海,沒有得到任何回應。抱著試一試的心理,阿龍來到鷺江公證處咨詢遇到這種情況該怎么辦?在公證人員的介紹下,他才知道原來有“提存公證”這項業務,也就是把每個月的租金按照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時間提存至公證處,公證處作為中立的第三方來監管租金,并通知出租人來領取,證明并非是阿龍拖欠租金造成了違約。房東得知后,深知自己的“招數”行不通了,便與阿龍再次就提前解約協商方案。
【公證員風采】
房產買賣和征地拆遷中
提存公證作用日益凸顯
■鷺江公證處工作人員為市民耐心解說。
鷺江公證處的公證員李斌向記者介紹,提存公證分為兩大類,一是以清償為目的的提存,二是以擔保為目的的提存,張鵬所辦理的就是屬于擔保類型的。普達廣場的案例至今還經常被人提起,但在當時,是公證處一次大膽的嘗試,打破了坐堂辦證的模式,扮演起了“管家婆”的角色”,他們自己也沒有想到,這一腳插進去之后,給房地產市場帶來的影響和效果是那樣出乎意料。
而幾年來,不僅僅是大公司之間的合作經常前來辦理提存公證,在個人二手房買賣交易中,提存公證的作用越來越顯現出來。另外在征地拆遷的過程中,少數被拆遷者拒領拆遷補償款,也可以進行提存,由公證處來監管這部分資金。
李斌說,在二手房買賣的時候對雙方來說都有風險,從簽了合同到過戶之前,買方擔心房子突然被查封或者抵押,過戶不成;在過戶之后,賣方又擔心買方不能支付尾款,即使有房屋中介的存在,也不具備公證這樣的公信力。
李斌告訴記者,買賣雙方完全可以到公證處來,只需帶著產權證明和身份證明,然后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由公證處草擬買賣合同,然后買方支付的購房款由公證處暫時保存監管,接著公證處還可以代辦房屋過戶的手續,最后讓買方拿到產權證,賣方領得售房款,不僅降低了雙方的風險,同時也省去了辦理各項手續的麻煩。
【鏈接】
根據我國司法部頒布的《提存公證規則》,提存申請人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法人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理人應提交與被代理人關系的證明,委托代理人應提交授權委托書。
(2)合同(協議)、擔保書、贈與書、司法文書、行政決定等據以履行義務的依據。
(3)存在本規則第五條或第六條規定情況的有關證明材料。
(4)提存受領人姓名(名稱)、地址、郵編、聯系電話等。
(5)提存標的物種類、質量、數量、價值的明細表。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能夠進行提存的標的物主要有:貨幣;有價證券、票據、提單、權利證書;貴重物品;擔保物或其替代物;其他適宜提存的標的物。